《坛经》第五集


西蜀·净然直译
2013年12月12日

《坛经》第五讲
 
    能得衣法,三更發去。五祖自送能至九江驛,登時便别。能来忍大师处,未受一言一法。既得衣钵传承,此乃纯粹的法义之传, 法脉之体也!五祖亲送,顿时便别。相逢如故旧,相别法脉传!千古禅师,不滞不粘。以及后世的“一宿觉公案”,皆是也!正可谓: 法义无私,不涉世俗!
五祖處分:“汝去努力!將法向南,三年勿弘此法。法乃因缘,缘未熟时不得传,强传则乱。此法利根应隐忍,否则招祸。况留有时日,给北方神秀施法之空间。可见弘忍大师为法无私,用心良苦也!難起已后,弘化善誘,迷人若得心開,汝悟無別。”悟与不悟,全在自心。五祖嘱咐:心法为要,迷者心开, 与悟无别!辭違已了,便發向南。 兩月中間,至大庾嶺。慧能领旨,一路南行。岂知世事艰辛, 人心难测。不知向後有數百人来,欲擬捉慧能,奪衣法。凡夫执相染,皆在相上求。以为夺得衣钵,即承法脉。殊不知,法脉在觉,不在相。来至半路,盡總却迴。追在半路不得,渐渐都退却了。 唯有一僧,姓陳名惠顺,先是三品將軍,性行粗惡,直至嶺上,来趁把著。最后只剩下一名僧人,姓陈叫惠顺。出家前曾做过三品将军,性情恶燥、粗劣,竟直追到岭上,抓住慧能,欲夺衣钵。慧能即還法衣。慧能见状,把衣钵还给惠顺。何言“还”字?法本不在衣上,你欲夺衣,我即还你。你夺得“衣”,但无“法”仍不是觉者! 又不肯取,言:“我故遠来求法,不要其衣。”看来此人利根,并不贪衣,却误以为有“法”可得:故来夺法!能於嶺上便传法惠顺。 惠顺得聞,言下心開。此乃声闻也!只是二乘行人,终未彻悟,因缘如此。六祖不能带他,五祖有言:三年不能弘此大法,否则必遭法难。言下传法,视其要基而动,只能如此。能使惠顺即却向北化人。二乘之法,利益北方四众。历史后来证明了这一点。  慧能来於此地,與諸官僚道俗,亦有累劫之因。教是先聖所傳, 不是慧能自知。願聞先聖教者,各須淨心聞了,願自除迷,如先代悟。 前面慧能讲述了自己的生平事迹,以示承接五祖弘忍大师为第六祖的经过。如今当下,慧能来此地~大梵寺升高座,讲圣法,皆是与诸方官僚道俗有着前世的无量因缘。所谓佛教是先圣们所流传下来的,不是我慧能可以自己创造的。如果你们大家愿意听闻先圣教法的,就请各自净心闻晓,发愿自除迷痴,象先圣们那样去亲证开悟。  慧能大師喚言:善知識,唤一声善知识,请听好,下面开始讲法了!菩提般若之智,世人本自有之,即緣心迷,不能自悟,般若之智,不由外得,不由修有,人人本有。可惜,世俗痴迷,心向外求,由此不能自悟自觉。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。所以才需要有德行、见谛的大善知识开示布教,引导其见性悟真。善知識,诸位同仁:愚人智人,佛性本亦無差別,只緣迷悟;愚痴与智慧,佛性不二。相虽有别,佛性无差。这是因为迷与悟的不同,而显示出差别。 迷即為愚,悟即成智。所以唯识宗提倡:转识成智,把迷妄之识转染成悟了之识,是则为智。 善知識,我此法門,以定慧為本。此实乃楞严大定,无修无为之定,非坐定,更非坐禅之中的空定。此楞严大定中充满了智慧般若,所以六祖提倡:定慧等持。第一勿迷言定慧別。不要痴迷妄言: 定与慧是有分别的。) 定慧體不一不二,定与慧的体不一不异二, 本无分别,如手心手背,即一即二。即定是慧體,即慧是定用;此乃一合之相!即是佛法特有的辩证逻辑关系,如《心经》之色不异空,空不异色。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一样。逻辑辩证,始终在不二 法门中!当前居士间,有一种观点:佛法非逻辑,此等劣根人,睁眼说瞎话~不值一驳!即慧之時定在慧,即定之時慧在定。定慧等持,不一不二。如此一合之相,实乃不可思议也!这就是逻辑的力量,法义必在逻辑中存在!善知識,此義即是定慧等。诸法平等, 法法平等,定慧平等无别。學道之人作意,莫言先定發慧,先慧發定,定慧各別。真修行人,就不要有如下的想法:一者,先定后慧。 二者,先慧后定。三者,定与慧各别独立。作此見者,法有二相: 如果有以上三种先后,各别之想的话,那么,你持的法就有了二相, 也就违背了佛法的主旨。佛法乃不二法门!口說善,心不善,定慧不等。心口不一,口是心非,定慧不等,终成外道!心口俱善,内外一種,定慧即等。只有作到,心口全都善一致,内外一种统一, 这时定与慧,也就等持了。自悟修行,不在口諍。自己证悟修行~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。不要在嘴巴上与人争执!若諍先後,即是迷人,如果坚持先定后慧,或先慧后定的话,你就是个痴迷之人。不斷勝負,却生法我,不能断除胜负之想,争强好胜,必是法我二执。 不離四相。如果这样争的话,必然不离四相。不离四相者,非菩萨境界,亦非亲证佛性。何以故?佛无四相!  一行三昧者,於一切時中行住坐臥,常行直心是。所谓三昧, 即是在行住坐卧中,始终直心在道场中,不是盘腿之坐定。恰如《圆 觉经》中之“居一切时不起妄念。”,“七识~末那~根”只鉴不 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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